宠物级狗狗是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我小时候看《猫和老鼠》的故事,故事里汤姆和杰瑞为了争取自己心目中的“宠物级”而吵得不可开交,后来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宠物级”就是“I am pet and you are pet.” 当然现在回想起来这个故事充满了童真和讽刺的意味,但是我想说的其实是,很多时候人和动物就像这个动画里面一样,总是以自己的方式来定义“宠物级别”。而宠物级别的定义对于主人来说可能是可爱、聪明、忠诚或者温顺;但是对于其他的人来说,可能却是极其讨厌、非常烦人或者是极度危险的。 所以回到正题,什么是宠物级的狗呢?我觉得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这个问题。
第一个方面,从主人的角度来看,一只犬要成为宠物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它必须是安全的(否则也不会存在“宠物”的概念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任何可能威胁人类健康和安全甚至危害社会的犬都不可能在主观上被认为是“宠物”。 第二方面,从宠物本身的角度来讲,能否成为“宠物”还取决于它自己对主人生命的看法和对社会关系的认知。如果一个物种对主人生命的态度是不敬的甚至是带有攻击性的,那它肯定不是宠物。然而,如果该物种能够接受并且保护主人,那么无论它对其他人有没有攻击性,都应该可以认为它是“宠物”。
例如,在北美洲,斗牛犬是被公认的保护主人和其他家庭成员不受伤害的好狗,因此它们算是“宠物”。但同样是在北美,大狼狗因为其强烈的领地意识(会对陌生人发起攻击),虽然它对主人十分忠诚而且爱护,但因为不属于“爱犬人士”所定义的“宠物”范畴,所以被大量遗弃而在国外到处流浪。 再举个例子,在非洲南部的人们会训练猎犬将长颈鹿赶入陷阱里,然后这些猎犬就会成为食用肉。显然,对于这些非洲部落的人来说,它们的猎犬其实算“宠物”。但是对于大多数文明国家的人来看,吃自己饲养的宠物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因此这类猎犬不算“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