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狗超高怎么办?
根据《南京市文明养犬条例》第十五条 养犬的高度、体长、体宽等体型规格和体重标准,应当符合本市饲养标准。市公安机关会同畜牧兽医部门向社会公布养犬标准。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只,不得携带外出;因登记、免疫、诊疗等事项需要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束犬链、戴犬牌。
前款规定在市区实施,江北新区参照执行,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根据《南京市文明养犬条例》第十五条 养犬的高度、体长、体宽等体型规格和体重标准,应当符合本市饲养标准。市公安机关会同畜牧兽医部门向社会公布养犬标准。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只,不得携带外出;因登记、免疫、诊疗等事项需要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束犬链、戴犬牌。
前款规定在市区实施,江北新区参照执行,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