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毛允许养么?
金毛属于中型犬,在青岛可以办理犬类准养证,但仅限城区内。办理犬类准养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固定住所、固定生活来源。2、具有独立的居住条件;独居庭院式或带有单独住所的楼房。3、饲养犬只的住所应具有安全牢固的包围式围栏,不允许饲养在室外或开放场所。
犬主饲养非小型观赏犬犬只的,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30日内,携犬只到区畜牧兽医部门和公安分(市)局(公安派出所)共同认定的免疫、鉴定点,由畜牧部门对其体型、体重等进行检验、鉴定。兽医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经鉴定为小型观赏犬的,发证告知养犬人携带犬只到指定地点接种狂犬疫苗;经鉴定为非小型观赏犬的,出具鉴定意见。
养犬人应当自犬只免疫接种登记之日起10日内,携带鉴定意见和犬只到公安分(市)局(公安派出所)和畜牧部门共同认定的免疫、鉴定点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畜牧部门在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审查鉴定意见和免疫登记资料。对符合养犬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发放犬类准养证和犬牌;对不符合养犬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区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建立养犬计算机登记信息系统,并与公安分(市)局(公安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单位互联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