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找到偷你家狗的人怎么办?
我家狗丢了,被小偷顺手带走,我去找他,他在路边卖水果,我上去就给他一巴掌,他骂了我一句,还手了,我揍了他一顿,他报警了,我去派出所录口供,笔录做完,他去了医院,检查是脑震荡住院,后来警察让我等消息,说对方会起诉我,现在快两个月了,还没消息,请问我会受到什么处罚?
回答:你说的这个情况,应该是民事案件,属于一般的人身侵权 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你的描述,这个人属于无赖型的,既然他先动手打你,他就应该对你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至于你说在派出所,他的伤是否构成轻伤?如果够轻伤的,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
但是,你要注意一点问题,就是你在打他的时候,是否故意致人伤害?比如你用棍子打人,而棍子上有一个尖利的物品,你将这个尖利物品削过去了,导致他受伤,那么你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但是,如果你就是用拳头打他,而他是在还手的时候,不小心用水果刀划到了自己,那么你就不构成立案追诉标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这个事情的关键在于查明他和你的打架过程,特别是他用水果刀划伤自己的过程。
当然啦,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撤销案件。然后这个人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你赔偿医疗费等损失。